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会官方网站

10个产品的23家企业,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现注册登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发布时间:2020-02-29 13:30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黄山贡菊、三潭枇杷、岳西翠兰、化橘红、罗定稻米、保山小颗粒咖啡、东川面条(东川挂面)、富平羊奶粉、泾阳茯砖茶、兰州百合等10个产品的23家企业,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现注册登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世界贸易组织针对具有地理标志保护的名优特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特色产业为目标,以振兴地方经济、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精品、保证质量特色为己任,以扶优扶强、从源头抓质量,以特色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为手段,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管,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的特色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与信誉。

地理标志是全世界传承和发扬民族特色产业的共同手段;地理标志是我国特色产品走向国际最快捷的通道;地理标志是天然的“镀金名片”。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会官方网站    蜀ICP备20002125号-1    技术支持: 响应式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