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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 13:16

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

(2011—2020年)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世界贸易组织针对具有地理标志保护的名优特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其质量、声誉等特性本质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后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既表明了产品的地域特色和良好质量,又代表了产地的良好信誉,不仅为经营者带来巨大的商机,还为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开拓一条新思路。为充分发挥我省地方资源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实际,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10年底,我省已有 136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涉及工、农、林、牧、渔、中药材等产业,位居全国第一,催生了3000余家企业发展,解决了300余万人就业,总产值200亿元、年销售额 132亿元、出口额 9.5亿元。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还惠及农户、养殖户达 1000万人,所在区域的农民年平均收入达6500元,比获保护前增长23% ,高出全国农民年平均水平1500元,极大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特色产业为目标,以振兴地方经济、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精品、保证质量特色为己任,以扶优扶强、从源头抓质量、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特色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为手段,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管,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的特色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努力培育一批拥有四川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品,形成区域品牌,发挥名牌效应,提升品牌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战略目标。

  结合我省主要特色产品种类和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具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到2020年,建立健全地理标志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覆盖全省各地。

  “十二五”目标:本着“发掘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以地理特征、人文历史、特色品质为衡量标准,确定创建工作顺序,实现逐年递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深入开展传统特色产品普查,了解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积极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重要性,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摆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地理标志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确定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规划,制订发展计划。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地理标志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规范。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依照标准、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生产指导、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同时制定完善被保护产品的地理标志管理细则,采取措施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性,维护其优良品质和声誉。

  (三)强化地理标志制度保护功能。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属于法定质量信誉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加强对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切实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根据当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状,制订本地保护办法,用法律手段来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质量。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成一批规范化、规模化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基地,提升我省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力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我省特色产品附加值。

  ———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健全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溯源。

  ———加强对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产品名称进行保护,监督侵权行为,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开展对已获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使用专用标志的情况普查和清理。

  (四)加强市场开拓工作,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关知识,及时发布全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切实提高特色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意识。积极发挥信息平台宣传推介功能,切实提高特色产品知名度。鼓励和支持特色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产品推介和产品出口。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梯队,加强沟通和协调,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加大宣传和人才培养力度。

  客观公正地报道特色产业及特色产品的发展情况、带动作用、工作成绩,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成效及经济社会效益;定期举办地理标志知识专题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制度,掌握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准备、标准制定、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的人才。不定期为有关产品生产经营者、有关行业协会等举办地理标志基础知识讲座,普及地理标志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地理标志意识。

  (三)建立激励机制。

  落实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配套的有关政策,支持生产要素向地理标志产品企业流动。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力度,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经费和打假治劣举报奖励经费等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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