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受保护时间:2013年9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I2013]第136号公告批准实施保护
保 护 范 围:夹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石斛早在汉代就载入《神农本草》,性微寒、味甘淡,养阴益胃、生津止渴,常用于热病伤津,口干烦渴,病后虚热,阴伤目暗,视物昏花,补五脏虚劳赢瘦等症。它含有24种人体不可缺少的氨基酸,是当今国际饮料市场的重要原料。近年研究表明,石斛又是提取治疗心、脑血管病药物的主要原料,市场需求很大。著名的产品有“石斛夜光丸”、“鲜石斛露”、“西枫斗”、“金耳环”等。同时,石斛植株还具有较强的观赏价值。夹江叠鞘石斛种植于土壤湿润肥沃无工业污染的歇马、麻柳、华头等乡镇,奠定了夹江叠鞘石斛的优良品质。
2001年前,歇马乡尖峰、杨山、联合、新林等村有少量种植。2001年后每年以200-300亩种植速度递增,从开始申报地理保护开始,种植速度突飞猛进,2012年歇马乡就已规划新发展石斛种植500亩,并在新林村建设了100亩成片石斛种植示范基地。目前种植面积已超4500多亩。已成为歇马乡农民经济收入主要来源。
叠鞘石斛野生资源在我国已近枯竭,已被国家列入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品种名录,并被禁止国际贸易,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把石斛列入重点推荐发展的39种中药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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