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成立一个协会,比如行业协会、体育协会、文化爱好者协会,但不知道从哪儿下手。其实注册协会在我国有明确的流程,主要归民政部门管。这篇文章就用大白话,把注册协会的条件、流程和材料一次讲清楚,照着做就能少走弯路。
协会在法律上属于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是各级民政部门。注册之前要先想清楚协会的定位:服务什么行业、什么人群、活动范围是本地的还是全国性的。范围不同,登记的民政部门级别也不同。比如只在市里活动的协会,一般到市民政局登记;跨省或全国性的,要去国家层面的民政部门。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的相关规定,成立协会一般要满足这几个硬条件:
第一,要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一般要求50人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以上,个人和单位混合的,总数不少于50。第二,要有规范的名称和对应的组织架构,名称要符合规范,不能和已有的协会重名或太相似。第三,要有固定的住所,就是协会的办公地址。第四,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资金,各地对注册资金要求不一样,一般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以当地民政部门要求为准。第五,要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也就是有合法的负责人和章程。
这一步特别关键,也是最容易被卡住的环节。大部分协会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意思是除了民政部门登记,还要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做挂靠,比如相关行业的政府部门、政府授权的组织等。你要先向拟挂靠的单位提交申请,说明协会的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情况,拿到他们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不过现在很多地方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放开了直接登记,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申请。具体政策建议先打电话问当地民政局,别自己瞎猜。
名称核准可以和找主管单位同步进行。把拟定的协会名称、活动地域、业务范围报给民政部门,他们会查有没有重名、名称是否符合规范。比如“某某市某某协会”这种格式,地域、字号、行业、性质都要说清楚。名称定下来,后面的章程和材料才能照着写。
名称核准后,向民政部门提交筹备成立申请,一般包括: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身份证明、协会章程草案等。民政部门受理后会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批准筹备的,就可以开展筹备工作,比如发展会员、筹备召开成立大会,筹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期间不能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收费。
筹备就绪后,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协会章程,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成立大会开完后,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交成立登记申请,附上成立大会纪要、章程、选举结果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拿到登记证书不等于完事。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去刻制公章、财务章,到公安部门备案;去银行开对公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申领发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这些手续办齐,协会才算真正能正常运转。
关于费用,民政部门登记本身基本不收费,主要花销在验资、刻章、场地这些环节。关于时间,整个流程顺利的话一般需要两三个月,如果找主管单位环节不顺利,时间会更长。被驳回的常见原因有:名称不规范或重名、章程内容不符合示范文本、资金和场所证明材料不全、业务范围表述太宽泛等。建议申请前先去民政部门官网下载章程示范文本,照着写能省很多事。
最后提醒一句,各地具体要求会有差别,动手之前先打当地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的电话咨询一遍,把材料清单要到手,按清单准备,一遍过审的概率会高很多。如果嫌流程麻烦,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代办机构,但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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