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尽头,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懵的:离婚到底怎么办?要不要等30天?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这篇文章就用大白话把现在的离婚政策讲清楚,帮你少走弯路。
目前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两口子商量好了,都同意离,一起到民政局办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就是有一方不同意离,或者在财产、孩子问题上谈不拢,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解决。能协商的尽量协商,省钱省时间;协商不成的,再走法律程序。
从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流程是这样的:夫妻双方先一起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然后进入30天的冷静期。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了,都可以单独去撤回申请,不用对方同意。
冷静期结束后,还有第二个30天,双方要在这期间再次一起到民政局申请发离婚证。如果不去,或者超过这个期限才去,视为撤回申请,婚就没离成,想离还得重新走一遍流程。所以提醒一句:冷静期过后千万别拖,抓紧把证领了。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不一定判离。法律规定的判离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没有这些情况,第一次起诉对方又坚决不同意,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这时候不用慌,判决生效后再分居满一年,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离。整个诉讼过程建议收集好证据,比如家暴报警记录、分居证明、聊天记录等,都对判决有帮助。
很多人最关心财产问题。原则很简单:婚内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同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婚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婚后用共同收入买的房、车、存款和投资等。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另外要特别注意: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分割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的,还可以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同时,因为重婚、同居、家暴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会看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经济条件、陪伴时间、爷爷奶奶能不能帮忙带等因素综合考虑。孩子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月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20%到30%,负担两个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孩子上学、生病的开销增加了,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没拿到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对方不能无故阻拦。
第一,协议离婚之前,把财产清单列清楚,房子、存款、公积金、车辆、债务一项项写进离婚协议,写得越细越好,避免以后扯皮。第二,有孩子的一定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探望安排。第三,如果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不是小事,涉及身份、财产、孩子方方面面。政策规定是死的,但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金额较大或者情况复杂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再动手,把该争取的权益争取到手,好聚好散,各自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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