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软件的企业普遍有个感受:增值税13个点的税率不低,利润本来就薄,税一交,现金流更紧张。其实国家早就给软件行业留了一个实打实的优惠政策,就是增值税即征即退。简单说,软件产品虽然按13%正常交税,但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国家直接退给你。这个政策依据财税2011年100号文执行至今,长期有效,算下来能给企业省不少钱。
什么是软件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的意思是,税务机关先把税款正常收上来,再把超出规定税负的部分退还给企业。具体到软件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举个例子,一家软件公司当月软件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项税额130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0万,实际应纳税额80万。而按3%税负计算只需要承担30万,多出来的50万就可以申请退还。收入越大,退税金额越可观。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
想享受这个政策,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第二,销售的是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者是经过本地化改造后的进口软件,单纯转售外购软件不行。第三,软件产品要有正规资质,包括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以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四,要对软件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单独核算,账目必须清晰。第五,企业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制度健全。
嵌入式软件也能退
很多企业卖的是嵌在硬件设备里的软件,这种情况同样适用即征即退。关键是把销售额拆开算: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公式是硬件成本乘以1加10%,总销售额减去硬件部分,剩下的就是软件销售额。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整个退税都享受不了。
退税额怎么计算
核心公式很简单:即征即退税额等于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乘以3%。其中应纳税额等于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进项税额。这里有个进项分摊的问题,软件业务和一般业务混在一起的进项税,要按销售收入比例合理分摊,分摊方式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后一年内不能随意变更。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和工具的进项税,则直接计入软件部分,不需要分摊。
申请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先办资质,去申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门槛,没有证书一切免谈。第二步正常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要实实在在交上去,即征即退不是不交,而是交了再退。第三步在缴款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一般需要准备退税申请表、完税凭证、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证书、销售发票复印件等材料。第四步等税务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税款会直接退到企业账户。各地流程和材料略有差异,建议提前问一下主管税局或者12366。
企业最容易踩的几个坑
第一个坑是账没分开。软件收入和硬件收入、服务收入混在一起核算,税务上无法区分,退税就会被卡住。第二个坑是发票不规范,开具发票时品名要和登记证书上的软件名称一致,税率按13%开,随软件一并收取的服务费要单独处理。第三个坑是以为交了税就自动退,即征即退需要企业主动申请,不申请钱就一直躺在国库里。第四个坑是政策冲突,按照现行规定,享受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在一定程度上互斥,企业如果既想要留抵退税又想要即征即退,需要提前规划,必要时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给软件企业的三点建议
第一,尽早把软件著作权和产品登记证书办下来,越早办越早享受。第二,从财务核算源头就把软件业务单独设账,收入、成本、进项税都分清楚,别等到申请退税时再补账。第三,养成按月申请退税的习惯,退税是企业的合法权利,及时拿到退税款能有效改善现金流。这个政策没有明确截止时间,是长期性的国家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全没必要客气,该退的税一分都别落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