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领养孩子,最关心的无非是三件事:自己够不够资格、孩子从哪来、手续怎么办。现在领养主要依据的是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原来的收养法已经废止。下面把中国领养政策的要点用大白话讲清楚,帮你看明白整个过程。
先说领养人。按《民法典》规定,想领养孩子的人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年满三十周岁;二是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能力,简单说就是有稳定的收入和住处,能给孩子正常的生活和教育;三是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比如严重的精神疾病、传染病等;四是没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子女数量方面,新规比过去宽松了不少。没有子女的收养人可以领养两名子女,已经有一个孩子的只能再领养一名。而且如果领养的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儿童福利机构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数量上不受限制,这些家庭还有可能享受相关的补助和优惠政策。
另外两个细节要注意:有配偶的人想领养孩子,必须夫妻双方共同领养,不能一个人偷偷办;无配偶的人领养异性孩子时,双方年龄要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如果被领养的孩子已经满八周岁,还必须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孩子不同意就不能办。
再说什么样的孩子可以被领养。一共有三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比如被遗弃的婴幼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能当送养人的包括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以及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生父母。生父母送养孩子必须双方共同同意,除非一方下落不明。
领养不是签个字就完事,核心环节是登记。当事人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收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才正式成立。也就是说,哪怕你和孩子已经共同生活了很多年,只要没登记,法律上就不算合法的领养关系,孩子的户口、上学、继承等权利都会受影响。
办理流程大致是这样的: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民政部门会安排收养评估,看看家庭环境、经济能力、照料条件是否适合养育孩子;如果领养的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在登记前还要公告,给生父母一个认领的机会,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才能正式办理;登记完成后,公安机关会按照规定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
如果各方愿意,还可以签订书面的收养协议,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也可以去公证处办。另外,如果领养人、送养人希望保密,其他人是不能泄露收养秘密的,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孩子和家庭。
领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和亲生父母子女是一样的,包括抚养教育、遗产继承等。同时,孩子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除,但血缘关系本身不会消失。孩子可以随养父母的姓氏,也可以保留原来的姓,双方可以商量。
领养关系不是想解除就能解除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领养人原则上不能单方面解除领养关系;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确实无法共同生活,可以协议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时,如果养父母年纪大了、缺乏生活来源,成年养子女还要支付适当的生活费。
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要求更严格。领养人要先经所在国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出具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状况、有无刑事处罚记录等证明材料,然后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向省级民政部门登记。需要说明的是,2024年9月起中国已经调整了跨国领养政策,除外国人领养继子女或者三代以内亲属的子女这类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安排跨国领养。
第一,千万别私下“抱养”了事。民间口头抱养、给点营养费就带孩子走的行为,不仅没有法律效力,还可能涉嫌违法,特别是给钱办领养、借领养名义买卖儿童的情况会被严厉打击。第二,如果家里有个“事实收养”的孩子一直没办手续,尽早去民政部门咨询补办,免得孩子落户、上学、就医出问题。第三,材料一定要真实,弄虚作假不但登记不成,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办理之前最好直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各地在收养评估细节和材料要求上可能略有差别,以官方答复为准。
总的来说,中国的领养政策核心就一句话: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先。条件达标、材料齐全、走正规登记程序,领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孩子才能真正拥有一个安稳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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