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人咨询宅基地的事情,有人怕老家的房子丢了,有人想把闲置的老宅子利用起来,还有人进城安家后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去。其实这几年国家关于宅基地的政策一直在调整,核心就一句话: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益,同时让闲置的资源活起来。今天就用大白话给大家把最新的政策要点讲清楚。
宅基地政策里最基础的一条就是一户一宅。一个家庭户口本上是一户,原则上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这个宅基的面积各省都有具体标准,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160平方米,山区可以适当放宽一些,具体数字以当地规定为准。
如果因为继承房屋、分户前老宅没分清楚等原因,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也不用太紧张。政策上允许通过自愿有偿退出的方式处理多余宅基地,村集体可以给予一定补偿。但要注意,私下买卖是不被允许的,尤其是城镇居民到农村买宅基地建房,这条红线坚决不能碰。
宅基地确权登记这几年一直在做,目的就是给每家每户的宅基地和房子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把你的权利白纸黑字确认下来。有了这个证,以后不管是遇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还是子女继承,都有凭有据。
需要提醒的是,确权登记一般以家庭成员共同共有为主,登记的是使用权。还没确权的家庭,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老宅基地相关材料到村委会或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办理。错过了统一登记的,也可以单独申请补办。
很多人担心一个问题:我把户口迁到城里了,老家的宅基地是不是就要被收走了?答案是明确的,不会。国家政策早就明确,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你在城里安家立业,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子依然是你的合法财产。
老房子只要还立得住,一直住下去都没问题。房子倒塌灭失了,宅基地是否收回要看当地具体规定,所以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的,建议该修缮就修缮,别让它彻底荒废塌了,塌了再想重建手续就麻烦了。
现在农村很多年轻人在外打工,家里的宅子常年空着。国家这两年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比如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农家乐、电商仓储等。农民可以把自己闲置的农房出租给他人经营,租期、租金双方协商,签好合同,这是合法的。
但有一点必须分清楚:可以出租的是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归村集体,不能卖给城里人,也不能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参与这类项目时,最好经过村集体和乡镇备案,把合同签规范,避免日后扯皮。
父母在农村,子女已经把户口迁到城市,这种情况现在政策是允许继承农村房屋的。房子作为父母的遗产,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并且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过要注意,继承的是房子,宅基地使用权是跟着房子走的,房子在,你就能继续使用这块地。房子塌了没了,宅基地就不能随意翻建了。
以前申请宅基地要跑很多部门、盖不少章,现在审批权限已经下放到乡镇一级,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直接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就行。符合条件的,乡政府会按照规定审核批准,流程比以前简化了不少。新建、翻建房屋一定要先批后建,没有审批就动工属于违建,将来拆迁补偿会吃亏。
总的来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就是两头兼顾:一头守底线,坚决保住农民的居住权益,一户一宅不能随意动,进城不退地;另一头放活路,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可以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利用起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各家各户情况不一样,政策在各地执行时也有细微差别。建议大家平时多关注本省、本市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具体文件,遇到拿不准的事,直接去村委会或者乡镇国土所问清楚,别听小道消息,更别轻信那些说能帮你把宅基地卖给城里人的中介,十有八九是坑。
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政策怎么变,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永远是第一位的。把该办的证办了,该修的房子修了,该签的合同签规范了,心里就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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