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南京市民一听到自家房子要拆迁,第一反应就是补偿怎么算、能拿多少钱、安置房在哪里。其实南京的拆迁现在官方叫法是房屋征收,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南京市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农村集体土地则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南京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下面用大白话把主要政策讲清楚。
城市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被征收人可以自己选。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直接拿钱,金额按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来定;另一种是产权调换,就是换安置房,一般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和安置房的评估价结算,多退少补。两种方式也可以部分结合,比如一部分拿钱、一部分拿房,具体要看项目公布的补偿方案怎么定。
不少人对补偿的理解就是房子值多少钱,其实远不止这一项。完整的补偿一般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大头,按市场评估价计算;搬迁费,按户或按面积发放;临时安置费,也就是过渡费,租房过渡期间按月给;如果房子是店面或者经营性用房,还要补停产停业损失。另外多数项目设有签约奖励和按期搬迁奖励,早签约早搬家的人拿得多,困难家庭还可以申请补助。这些项目加在一起,才是实际到手的总账。
房屋价值不是政府拍脑袋定的,而是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时点,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出来的。评估机构一般通过协商或者抽签摇号等方式选定。如果你觉得评估价低了,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还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被征收人的正当权利,该用就用。
南京郊区像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很多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逻辑和城市房屋不一样。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南京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不同区片标准不一样,同一个区里不同街道也可能有差别。涉及承包耕地的还有青苗补偿;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房屋补偿和安置。同时,被征地的农民要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这是政策的硬性要求。
一个项目正式启动后,一般会经历这几个环节:先发布征收范围公告,然后入户调查登记,摸清房屋的面积、结构、用途和权属;接着公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必要时开听证会;之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再由评估机构入户评估、公示结果;然后进入签约期,签约期内搬家交房的能拿到奖励;最后是选房或者领款。整个过程都会有书面公告,大家要留意贴在小区里和政府网站上的通知,别错过时间节点。
第一,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这些都是关键文件,一定要自己留存一份,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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